建設城市的重要思考
發布時間:2013-06-25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紐約時報》6月16日的一篇文章稱,中國將在未來10至15年將約2.5億人移到新建成的小城鎮里,理由是城市居民的收入和消費增長預期高于農村居民。人們被賦予新的公寓和金錢。中央給地方政府的責任是在他們的地方開展這項政策。在這篇文章中,我將討論實施這一項政策的一些重要思考。
讓我先描述過去城市化經過怎樣的進程。建立一個城市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的位置,如靠近河流或海洋,使得它方便居民的交通和貿易。例如上海、南京和廣州。憑借其地理優勢,政府往往起著重要的作用,如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港口和警察保護等。城市化的利益是把有經濟收益的經濟活動集中在一個位置,位置是有利的,特別是城市能提高服務業的生產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業和貿易的生產效率。當這樣的經濟活動發生在一個城市,就會提高居民收入。
如果農村人口選擇移動到城市,主要是因為他們可以賺取更高的收入,會導致國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費的增加。為了說明這一點,讓一個人決定從鄉下轉移到一個城市,他會計算轉移的經濟收益。我們假設,如果他決定搬遷,他的收入將從1000元增加到1800元。由于他的收入是國內生產總值的一部分,后者也將增加800元。因此,城市化進程將導致他的國民收入增加800元。由于消費取決于收入,總消費在經濟增長也將得到增加。這是中國政府推出城鎮化政策的理由。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如果一個人搬遷到城市并不是他自愿這么做,他在市區居住,收入低于他在農村時的收入,假如說低了500元,那么他的遷移對國民收入的影響也將是減少500元。這是沒有經濟利益的行為。如果有人認為,政府可以出臺相關政策,提高他在城鎮的收入,比如說提供住房,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決定補償搬家者,它需要補償至少500元。這將是一個損失,因為政府已經使用了500元的國家收入而遷移者的收入并沒有變化。
在中國的情況下,一部分農民不愿遷移到城市,是因為缺乏賺更多錢的機會。他們寧愿留在農村地區,因為他們可以使用他們的土地謀生,在那里頤養天年。他們可以在自己的養殖場生活,而在市區生活需要城市的社會福利,向他們提供相同的生活水平。強制農民向城鎮地區居住,將減少他們的收入與國民收入。它還將使得農民不滿,并對中國和諧社會的實現產生不良影響。
總之,政府強制公民從農村遷往城市,成本較高。因為這樣做將減少國民收入和國家的經濟增長。強制農民轉移到城市,將引起農民的不滿,影響和諧社會的實現。此外,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支出可能會導致通貨膨脹,并增加政府的債務。
我希望上述考慮將有助于決策者在中國城鎮化的設計,以及城鎮化政策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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