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覽監理英才網職場專家:對監理工作的“責、權、利”不對等的原因分析和對策建議
發布時間:2013-06-24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監理行業走到今天,到了非常關鍵的階段,有必要從各個角度進行分析和總結,揭示出問題,思考應該采取的措施和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使監理行業能夠健康發展。下面我從監理的“責、權、利”的角度,匯報一下我的觀點。因水平所限,不夠深刻或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 監理的“責、權、利”
按照監理規范或教材,監理的職責是受建設單位委托,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也就是說,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監理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包含了合同責任和法律責任,所以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監理的責任是重大的。而監理工程師能否履行職責,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成敗也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監理工程師的“權”或“權利”,在新頒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中不再體現,以下職責也可以認為是權利:如發布開工令、工程暫停令;施工計劃審批;對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查和簽認;對工程款支付和索賠的簽認;分包資質的審批等。而實際上這些權利的實現是需要條件的,需要建設單位的真實授權,在某些環境下還需要監理工程師敢于行使權利的勇氣,還取決于監理工程師所受到的支持。
監理工程師的利益,現實情況是,收入偏低,得不到尊重,對于從事監理行業,沒有“高智能有償服務”的榮譽感,而是承受著巨大壓力的低端技術人員。
監理“責、權、利”的不對等已嚴重制約了行業的發展,進而影響到了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影響到了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責、權、利”不對等的原因分析
這種“責、權、利”不對等的現狀出現的原因復雜,是社會相關方因素,制度因素和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摸石頭過河可能出現的彎路,對于行業和國家的進步來說,也是寶貴的經驗之一。
1、相關方因素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在施工階段,很多問題會集中體現,相關方的行為,都會對監理工程師的“責、權、利”產生影響。
雖然沒有工程建設就沒有監理行業,但對于監理法定職責的履行,建設單位的行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對監理進行真實有效的授權導致監理威信降低,監理工作的效果打折扣。反過來業主方甚至認為監理作用不大,把監理費降得很低。最終導致監理人員收入偏低,人才流失。監理由當初定位的“高智能有償服務”逐漸蛻變成了“勞動密集型”的服務。
利益最大化驅使建設單位在工程進度上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標,壓縮了監理履行質量、安全職責的時間和空間;有的建設單位領導盲目搶進度、撈政績,甚至不講安全管理,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這方面已經有很多血的教訓;違反規定的甲指分包和甲供材料,壓低了總承包單位的合理利潤,增加了監理工作的工作量和難度;還有建設單位某些工程師懷有個人目的而對監理施加壓力的行為,這些都從客觀上擠壓了監理工程師的“權”,降低了監理工程師的“利”,導致監理威信和社會地位降低,行業出現不良循環。
勘察、設計單位的設計質量和服務質量對監理影響不夠明顯,但也不可小視,將很多不清楚的問題留在設計深化中解決,增加了監理工程師審核的責任和工作,在關鍵線路上設計人員的不及時、不規范服務,在進度目標的壓力下導致監理工作強度和責任的增加。
施工單位對監理的職責履行影響巨大,規范的企業,管理人員素質高,掌握施工技術,熟悉工程建設的程序和要求,各方配合會相對順暢;不規范的施工隊伍,就困難一些;不規范且不服從監理,甚至明里暗里威脅監理的,要想順利開展工作,就難以做到。總包與分包的管理方式,是真正的全面管理還是以包代管,差別很大。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能不能符合要求?例如在安全方面,腳手架使用的鋼管、扣件、安全網等。勞務人員的技術素養,直接反映到施工現場的質量和安全行為。
招投標代理機構,目的是招出承包單位,其編制的清單項目有遺漏、單價確定的不夠合理時,施工過程中就會出現連帶出來的問題,需要監理解決或組織協調。
監理應該起到把關作用,這個說法很普遍,而且我們自己也可能這樣認為,這個觀念是有問題的,要為所有相關方的失誤買單,監理沒有這個能力,所得到的利益也沒有達到這個程度。正確的提法仍然應該是履行合同和規定的職責。
2、制度因素
在此不想更多討論制度本身,國建工程建設領域的發展日新月異,改革開放30多年,變化太快,法律的制定有其歷史的局限性和當時人們認識的問題,既然仍在實行,遵紀守法是我們最起碼的要求。
在建設主管部門在執法監督中,已經逐漸認識到公權力的使用,已經開始慎重地規定建設行為主體在法規之外的責任。
3、監理行業和企業自身的問題
監理行業一些從業人員的素養在社會上受到詬病,不是空穴來風,小部分人不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的行為,對監理行業和大部分優秀的從業人員的地位和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我們對這些人的約束機制還不健全。
相對于工作內容和職責,我們合格的從業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人員結構不合理的趨勢日漸明顯,優秀的人才外流,后續梯隊的成長需要時間,也需要給年輕人以信心和比較寬松的環境。80后、90后在觀念上與目前監理隊伍中的主要骨干有很大不同,不根據他們的特點改變管理和培養方式,吸引他們加入到監理隊伍中,并成長為骨干,監理行業將后繼無人。
監理市場是工程建設大市場的一部分,是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生存與發展的環境,監理地位下降,在市場中沒有話語權不夠,必然造成“責、權、利”的不平衡。造成這種現狀主要原因,還是我們的自身,在市場的培育方面做得不夠,服務質量不高、惡性競爭的行為傷害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應對“責、權、利”不對等問題的建議
監理“責、權、利”不對等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的,對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1、完善法律法規制度
現有的法律制度,對建設單位的責任規定的不夠,直接影響到工程建設市場的規范性,這是造成問題的源頭,在此方面應予完善。
在工程建設法律法規中,應明確區分直接責任者和間接責任,其處理方式也應區別對待,改變目前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差別不大的現狀,讓直接責任人受到應有的處罰,間接責任從輕,受傷害者應受到保護。
應明確妨礙履行職責者的責任,對于涉及質量和安全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不管是施工單位拒絕整改還是建設單位阻撓整改,都是妨礙監理履行職責的行為,法規中應該明確規定加重對這些行為的處理。
因為監理履行職責,會限制施工單位甚至建設單位的不正當利益,比如上報、停工等,往往會因此受到不公的對待,監理企業收費困難,甚至監理人員受到威脅或傷害,在法規中應該注意保護守法履職者的利益。
2、建設主管部門的支持
監理作為建設行為責任主體,行為應當受到監督,這也有利于提高監理服務水平。作為從事監理一線工作的總監,希望監督執法更規范,而不是以個人的觀點為標準;希望監督執法更公正,不是各打五十大板或讓監理成為頂罪羔羊;希望監督執法人員提高技術素養,對問題能有客觀的評估。這些都是對監理履行職責的支持。
3、監理行業協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監理行業發展到今天,在工程建設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監理協會的貢獻功不可沒,在將來會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監理的收費標準,不管是按投資還是按面積,還不夠細,反映不出監理的工作難度和工作量,建議參照工程量清單的計價方式。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2012版即將出臺,目前的規范指導了從業人員的工作,但對于工作的質量缺少量化的標準,規定了工作的內容,怎么做,做到何種程度,規定較少,希望能有所改觀。
不管國際還是國內,行業協會對規范市場競爭方面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也是行業協會成立的目的之一,為行業的發展,打擊危害行業的惡意競爭任重道遠。
4、監理企業自身的努力
建立企業首先應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包括技術素質、管理水平和道德素養,行業的地位、職責的履行,利益的實現,最終都要歸結到這些具體的人。所以需要投入,需要站在行業發展的角度去培養人才、吸引人才,要從年輕人抓起。
有能力的監理企業應拓展服務范圍,為項目提供全過程服務,包括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施工管理、項目后評估等。利用監理(咨詢)工程師豐富項目管理經驗,為業主的工程項目研究、決策與管理獻計獻策,在項目實施中起到更積極的作用,提升監理在行業中的地位。
監理企業可利用專業特色,掌握特殊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做成自己的特長專業,普通監理企業深化精細化管理,只有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才能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才有話語權,才能獲得應得的利益。
我們賴以生存的市場,給了我們發展的機遇,作為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應該珍惜,面對困難,我們現在同舟共濟,沒有自律,就沒有希望。
四、結束語
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康的市場環境下,高素質的監理人才,向建設單位提供高水平不可替代的服務,加上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與支持,“責權利”不對等的現狀會改善。
我們所追求的目標,需要我們一起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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