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調開展監理整治行動 嚴控工程質量
發布時間:2013-06-21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決定,從今年5月起到明年3月底,在南水北調工程全線深入開展以“三清除一降級一吊銷”為核心的監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監理違規行為,充分發揮監理的質量控制作用,促進南水北調工程質量形勢穩定好轉,確保把南水北調建設成優質精品工程。
南水北調是我國水資源配置的戰略性基礎設施。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根據“高壓高壓再高壓,延伸完善抓關鍵”質量監管總體工作思路,年初就工程質量問題集中約談了139家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并多次實行“飛檢式”突擊檢查。在工程參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南水北調工程質量整體形勢向好。
但近期,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發現,一些監理單位嚴重質量管理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如:一些監理單位進場監理人員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合同約定和工程建設需要,對現場監理人員管理不力;部分監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對工程質量監管不力、把關不嚴,甚至存在不按規定實施旁站監理、不按要求進行平行檢測和跟蹤檢測、簽驗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等失職瀆職現象。
為此,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研究制定了對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實施“三清除一降級一吊銷(清除監理單位、清除總監理工程師、清除監理工程師,降低監理單位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資格證書等)”責任追究的標準,和對項目法人、建管單位實施連帶責任追究的標準。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要求,嚴查嚴處監理違規行為。對出現嚴重違規行為、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按照處罰標準堅決清除出場,直至實施五部聯處,包括對監理單位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對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證書等。
同時,嚴肅連帶責任追究。凡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被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實施“三清除一降級一吊銷”責任追究的,相關項目法人、建管單位、現場建管部門將實施連帶責任追究。通過連帶責任追究的方式,迫使項目法人、建管單位進一步認清責任,切實加強監理合同管理,及時解決監理單位合理訴求,加強質量管理,共同把工程質量控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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