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新規如何重建“城市良心”?
發布時間:2013-10-23 新聞來源:浙江在線
強臺風“菲特”讓余姚70%地區被淹,長達一周之后積水才全退去,水災再次給城市內澇敲響了警鐘。被寄予厚望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日前公布,該條例能夠起到哪些作用,如何逆轉當前一些城市逢雨必澇的局面?相關專家進行了解讀。
余姚大水已經退去,然而很多人心中的疑問依舊存在——如果這場大雨下在別的城市,又有多少地方能夠抵擋得住?而此前,北京、武漢和上海等多個城市暴雨后“看海”的場面仍讓人記憶猶新。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于今年發布的專題調研指出,當前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布局與急速擴張中城市水安全保障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先地上、后地下”的城鎮化擴張模式,使本應先行的城市防洪排澇基礎設施建設在很多地方舉步維艱。
《城鎮排水和污水治理條例》就是在城市頻繁內澇的背景下出臺的。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排水條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開始提,到現在才出來,可見艱難,也表明了當前形勢的急迫。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教授李宇軍也認為:“關于排水和內澇,其實在《防洪法》《水法》等多個法律都有涉及,把它單獨列出來立法,可見這個問題已經非常重要。”
李宇軍說這個條例最大亮點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把排水和污水處理問題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考慮,列入了民生范疇,進一步凸顯了它們的地位和重要性。這與以往單從專業規劃、行業管理來做文章是不同的思路和理念。
杭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徐承華則注意到,這個條例連窨井蓋如何管理、防止行人跌落等問題都考慮到了,十分細致。專家們認為,這個條例實際上顯示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對目前城市規劃、排水等問題的系統反思。
“條例中多次提到要遵循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生態系統,諸如增加綠地、自然路面等。當前很多城市不尊重自然,一味追求高樓大廈,把該留的綠地、河道和濕地都造了房子,結果雨水無處可去,才導致水災。”李宇軍說。
專家認為,條例中“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應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除干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地方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編制應急預案,建立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等條文都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中提到“國家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傅濤說,這是因為政府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力量有限,需要發揮民間作用,而引入民間資本,通過競爭能夠降到成本、提高效率,也為民間資本提供了出路,顯然這是多贏的結果。
不過傅濤也指出,這個條例有兩個欠缺,一是在污泥處理問題上,政府責任不夠明確;二是在處罰上,罰款很低,可能起不到應有的威懾作用。
專家還建議,“有法可依”之后要注重“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當下,一些地方還存在唯GDP思想,而排水和污水治理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很多時候還需要犧牲一些經濟效益,肯定會有博弈和阻力,因此條例如何落實至關重要。”李宇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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