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防“黑名單”首批公布
發布時間:2013-06-21 新聞來源:一覽消防英才網
記者了解到:6月20號起,上海實施“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定期公布制度,對具有危害消防安全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每月公布一次,并納入相關誠信管理系統。27家單位被列入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的單位,包括久光百貨、必勝客、中山醫院分部等知名單位,還有4家是“消防工程”單位,“這些‘涉消’單位有的為不合格的器材出具虛假‘合格’文件;有的違法要求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顧金龍透露。
據了解,初次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的公布期限為6個月,再次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的公布期限為前次公布期限的2倍,最長公布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期限屆滿且整改完成,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合格后將刪除公布信息。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的發布平臺為新聞媒體、“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系統”和“上海消防網”。
所謂消防安全不良行為,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受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包括在消防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和接到群眾舉報投訴的以下行為: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受到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法律法規,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或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受到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
【打印】 【關閉】
分享到: | qq空間 | 新浪微博 | 人人網 | 豆瓣網 | MSN | 騰訊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