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綠色建筑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14-07-31 新聞來源:中國建筑報
設計英才網 訊: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了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等6部門制訂的《上海市綠色建筑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 簡稱《三年計劃》)。《三年計劃》明確提出,通過三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有效推進本市建筑綠色化的發展體系和技術路線,實現從建筑節能到綠色建筑的跨越式發展。新建建筑綠色、節能、環保水平明顯提高,建筑工業化水平取得顯著進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穩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水平位于全國領先。
綠色建筑一星起步
根據《三年計劃》,“綠色一星”只是未來上海新建民用建筑的“起步價”,在長寧虹橋、黃浦外灘濱江、徐匯濱江、奉賢南橋新城、崇明縣、虹橋商務區、臨港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全市八個“低碳發展實踐區”以及世博園區、虹橋商務區、國際旅游度假區、臨港地區、前灘地區、黃浦江兩岸六個“重點功能區”內,新建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積算至少50%要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此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也要至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標準。據悉,該規定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
《三年計劃》在推廣新建裝配式建筑方面,要求各區縣政府在本區域供地面積總量中落實的裝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2014年不少于25%、2015年不少于50%、2016年外環線以內符合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則上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比例進一步提高。加快建立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構配件生產企業等市場準入管理,完善裝配式建筑監管體系。同時,結合裝配式住宅項目落地,同步推行住宅全裝修,除獨立式、聯排式住宅外,裝配式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賃住宅全部實施全裝修。
三年完成700萬公建改造
按照《三年計劃》,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方面,到2015年底上海將基本建成覆蓋本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監測系統,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機制。力爭至2016年底,三年累計完成700萬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其中,改造后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達到400萬平方米。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因地制宜改善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加快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超限額用能(用電)懲罰性電價政策,完善并嚴格節能執法監察制度,形成有效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機制。
同時,《三年計劃》還要求,加快配套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推進建筑廢棄物減排和資源利用。
上海目前總體處于工業化、城市化加速推進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發展綠色建筑的內在需求十分迫切。為確保三年目標實現,上海市將強化政策激勵機制,對符合示范要求的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項目,市級財政給予60元/平方米的資金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示范項目,除中央財政補貼外,市級財政再給予20元/平方米配套資金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該項目改造投資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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