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規劃設計能否管好,還得看公眾監督與參與
發布時間:2014-08-12 新聞來源:紅網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城市建筑設計應遵循重原創質量、節約資源等原則,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設計后評估制度,解決備受詬病的個別城市建筑媚俗怪異、抄襲山寨等問題。通知明確提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尊重建筑設計規律,尊重專家意見,嚴禁領導干部因自身個人喜好隨意干預建筑設計,如經查實影響惡劣的,將追究其責任。(8月10日新華網)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規劃設計管理的通知》全文包括四方面的總體要求,分別是城市建筑設計要著眼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要將綠化和色彩材質及風格等要求納入規劃、加強管理以制止超標準建設、嚴防領導干部隨意干預建筑設計。應該說,這些要求分別切中了我國城市建筑設計領域的部分突出問題,非常必要。
現在的問題是,這四方面要求還沒有觸及我國城市建筑設計領域,造成諸多亂象滋生的癥結。特別是最近幾年來,各地在城市化、城鎮化擴容建設上紛紛發力,建筑設計從屬于城市化、城鎮化擴張的政績沖動和市場沖動,加之許多地方的黨政干部調整過于頻繁,使得地方的公共建筑到其他各類功能區布局的設計和建設,必然都要追求短平快。由此造成“千城一面”的城市格局和面貌,各類城市建筑的質量和功能水平也參差不齊。部分地方出現媚俗怪異、抄襲山寨的建筑,同樣是政績驅動和市場驅動急就章的產物。
要牽住城市建筑設計領域諸多問題的“牛鼻子”,就必須加強對城市化、城鎮化擴容建設的控制管理,并真正建立起這方面切實可行的公共參與模式,為城市建筑設計贏得應有的時間,為設計師和專家保留起碼的尊嚴。否則,即便文件紙面上提到嚴防領導干部隨意干預建筑設計,政績驅動帶來的干預壓力仍能以各種變相的方式傳遞,設計師和專家仍將屈從于權力意志。
《通知》第四點,即嚴防領導干部隨意干預建筑設計,強化設計責任追究,實則難以操作。這一點要求,“對違法違規、設計質量低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建筑設計”相關的設計企業、設計人員、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設計規劃審查專家,都要追究責任。這當然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但同時提及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尊重建筑設計規律,尊重專家意見,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標志性建筑”,在敘述上相當模糊,也并未就“尊重專家意見”等要求作出更具體的表述。可以預見,《通知》下發后,很可能會有設計師和專家因為“設計質量低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建筑設計”而被究責,而領導干部隨意干預建筑設計的局面沒有改觀。
《通知》的前三點要求,也仍待進一步細化,并且均應加入更為具體的公眾參與與監督的條款。從道理上講,越要“加強建筑規劃設計管理”,就越需要打破規劃主管部門水潑不進、不受監督制約的權力的行使運用。《通知》各條要求仍將通過安徽省各級各地規劃主管部門執行,而其中一些地方的規劃部門恰恰就是之前出現的媚俗怪異、抄襲山寨建筑的批準單位,這些單位的主管官員和政務經辦干部難道會因為一紙《通知》就徹底改弦易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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