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要求
(1)貫徹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掌握公司各項目部生產和情況,研究生產中的不安隱患,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預防多發性事故,防止重大傷亡事故;
(3)負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主持或參加各項目安全文明檢查,發現安全生產違規行為進行糾正或處理;
(4)負責與安全監督機構的聯系工作,對安全監督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在問題,負責落實整改;
(5)上級領導要求的其他職責。
崗位要求:
(1)工民建、道路與橋梁、機電安裝 、水利水電等工程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取得建筑工程類工程師以上職稱。
(3)具有五年以上工程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有較強業務能力,能熟練掌握應用建筑施工相關安全規范。
(4)獲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