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要求
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組織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組織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工程復工令。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簽署意見后報建設單位審批。
2.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指導、檢查和考核監理人員的工作。組織召開項目監理工作會議。
3.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和施工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對現場進行巡視檢查,掌握工程實施及現場監理工作情況,及時發布監理指令。
4.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按合同約定組織審核工程結算。參與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參與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事宜。根據建設單位授權,組織審核和處理工程變更。
5.組織分部工程驗收,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驗收申請,協助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根據合同授權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6.參與、配合對工程質量、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組織編寫監理日志、監理工作月報、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項目監理工作總結報告。組織項目監理資料的整理、歸檔驗收等工作。
任職要求:
1、工程類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持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四庫一平臺系統內有業績者優先,薪酬面議。
2、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品行端正,原則性強,工作上不得與施工單位有利益往來,發現問題能如實上報。
3、能服從公司和項目工作安排,克服工作地點及工作條件的不便利;工作地點分布于上海、江蘇、浙江、云南、廣東等地。
4、有較高的判斷決策力及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
5、熟悉建筑行業各類規范、技術標準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能熟練運用辦公操作軟件,例如MS OFFICE、AUTOCA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