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描述: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
二、負責項目監理部人員技術學習,有針對性開展培訓。
三、參與委托監理合同的簽訂,負責委托監理合同的履行,并協調處理與業主、設計、施工單位的關系。
四、組織制定項目監理部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各項基礎工作。
五、負責對委托監理工程質量、工期和工程造價進行有效控制,督促承包單位履行施工合同,鼓勵承包單位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六、負責項目監理部機構的組建,確定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七、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部的日常工作。
八、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九、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調換其工作。
十、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十一、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十二、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十三、 審查處理工程變更。
十四、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十五、 調解業主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十六、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十七、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十八、主持整理項目監理部的監理資料。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
二、負責項目監理部人員技術學習,有針對性開展培訓。
三、參與委托監理合同的簽訂,負責委托監理合同的履行,并協調處理與業主、設計、施工單位的關系。
四、組織制定項目監理部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各項基礎工作。
五、負責對委托監理工程質量、工期和工程造價進行有效控制,督促承包單位履行施工合同,鼓勵承包單位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六、負責項目監理部機構的組建,確定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七、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部的日常工作。
八、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九、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調換其工作。
十、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十一、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十二、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十三、 審查處理工程變更。
十四、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十五、 調解業主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十六、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十七、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十八、主持整理項目監理部的監理資料。
職位類別: 總監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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